調解委員會服務項目
您有金錢借貸、互助會、房屋租賃、損害賠償(如:車禍)、工程承攬、給付票款、履行同居等糾紛困擾嗎? 【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期間:每週一至週五 服務時段:上午09:30~11:30(11:00現場登記截止,請於11:00前抵達) 服務地點: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北投區行政中心4樓調解委員會辦公室) 服務電話:02-2891-2105分機413 服務方式: 1.本所法律諮詢服務以當面現場諮詢為原則,現場無民眾諮詢時,始受理電話諮詢。請民眾於登記截止前(11:00前)自行到場,如有相關資料擬請律師解答,亦請一併攜帶前來。 2.預約名額以2名為限,其餘均以現場登記先後順序受理諮詢,如等候人數較多,每組人諮詢時間以15分鐘為原則。 3.法律諮詢服務由本市民政局委請執業律師為民眾解答法律疑難,並均具有民、刑事暨家事案件等之專長,且完全免費,歡迎市民多加利用。 【聲請調解】 受理期間:每週一至週五 受理時段: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建議最遲於17:00前到場,因現場文書作業處理需要時間。 受理事項:民事及刑事告訴乃論糾紛事件。 應備表件:聲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案件相關證明文件。 費 用:不收費。 程序進行:由兩造當事人其中一方先行提出聲請,再由本所安排開會時間進行調解。調解委員本著和平、懇切之態度,對當事人雙方為適當之勸導,依據雙方當事人的意思為調解之進行,並徵詢列席協同調解人之意見,酌擬公正合理辦法,以謀雙方之協合。 效 力:調解成立,製作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並具有執行名義。 聲請方式:書面聲請。 開會時間:每週二至週四13:30至15:30,依受理後本會安排調解委員排班時間為主。 委員名單:本區調解會主席及調解委員資料如下附件。自行攜帶聲請人證件及案件相關資料,於受理時段至調解會櫃檯填寫「聲請調解書」。 於下方相關檔案下載「聲請調解書」,檢附聲請人證件影本及案件相關資料影本,郵寄至本所調解會。 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搜尋「民事及告訴乃論刑事事件之調解聲請」,下載「聲請調解書」,填妥表格並親筆簽名後,與當事人證件、案件資料一同掃描上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