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臺北市但未就讀本市國中小或幼兒園之2足歲至15歲學幼生者,需至區公所申請「國中數位卡證」、「兒童優惠卡」或「幼兒數位卡證」,惟因鮮奶政策補助係採「學籍優先原則」,若有在其他有鮮奶補助政策的縣市學校就讀,請以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所發的鮮奶卡證領取鮮奶,如重複領取卡證,並持兩張以上卡證兌領鮮奶,需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