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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負責政風事項。

承辦人員及職稱承辦業務項目連絡電話
政風室承辦業務項目及人員分機表
林主任
  1. 綜辦各項政風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02-2891-2105分機411
邱助理員
  1.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2. 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3.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4.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5. 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6.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02-2891-2105分機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