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答 |
休耕轉作相關問答辦理休耕,應該注意哪些事情? | 1.每年僅受理1個期作種植綠肥或翻耕。 2.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同時受理兩個期作申報作業。第二期作之補變更申報期每年由農糧署另定。 |
第一次辦理休耕轉作應攜帶何種證件? | 土地權狀正本、戶口名簿、身分證、北投農會存摺、印章等相關證明文件。 |
辦理休耕、轉作應具備何種條件? | 以83至92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10年中任何1年當期作種稻或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契約蔗作或以83至85年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之農田為辦理對象。申報休耕須於休耕當期作之前一年度或本年度至少要有一個期作申報復耕,經勘查合格後或判釋有案,始得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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