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 答 |
聯合婚禮相關問答有無條件或資格限制,方能參加市民聯合婚禮? | 1.雙方當事人應單身,且其中一方須設籍於本市或於本市就業或就學者。 2.本活動不限性傾向,同志伴侶得報名參加。 |
報名資格及方式? | 1.統一採線上報名,請填寫雙方基本資料、通訊電話、Email信箱及溫馨小故事,並上傳佐證圖片(如雙方皆未設籍臺北市,其中一方需為在臺北市就業或就學,請上傳佐證資料),系統將寄發報名完成通知信,即屬報名完成。 2.未成年人結婚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3.外籍人士請附護照影本及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未婚婚姻狀況證明文件與中文譯本。 4.除婚禮日期固定外,其餘婚禮主題、時間、地點等以新人講習會現場說明為最後之確定。 5.民政局贈送參加聯合婚禮每對新人:婚禮攝影光碟、大合照及禮品各1份(光碟與大合照於婚禮結束後1個月內寄出)。 |
活動報名日期及方式? | 於聯合婚禮前2個月公告於臺北市聯合婚禮網站。 |
申請人應注意哪些事項? | 1.新人講習會,雙方請務必準時參加,俾利了解婚禮流程,如無故缺席者視同棄權,取消參加婚禮資格。 2.婚禮當日請務必準時報到,逾時恕不等候。 3.婚禮當日請穿著正式西裝或禮服(請自行準備),特色民俗禮服亦可;如有特殊主題婚禮請著指定之服飾,另婚禮當日妝請自理。 4.新人參加婚禮時之編號,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定之。 5.本年度聯合婚禮辦理日期、地點如有變更,另行於網站公告。 6.身心障礙者由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優先受理(每場次2對),其參加名額不列入聯合婚禮名額,報名時請出示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7.婚禮如因天災、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如期舉辦或停辦時,新人不得異議或請求任何賠償。 8.參加本活動無婚姻法律效力,結婚應符合現行民法婚姻實質要件,並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後,始生效力。 9.如須詢問聯合婚禮相關事項,請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撥02-2720-8889)轉1906;或逕至臺北市聯合婚禮網站查詢。 |
相關網站? | 1.臺北市政府民政局:https://ca.gov.taipei 2.臺北市聯合婚禮網站:https://umarry.gov.taipei |
業務連絡人:洪課員,電話:02-2891-2105分機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