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一)申請資格:急難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者,並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

1.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補助內容: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三)應備文件:

1.申請書/通報表1份。

2.申請人身分證或戶籍證明文件。

3.申請事由相關證明(如死亡證明、失蹤證明、罹患重傷病證明、失業證明、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證明等)。

(四)洽辦單位:居住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發布機關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