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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北市6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55歲以上)重陽禮金領取方式

  • 發布機關: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02-27208889轉老人福利科)

發放依據:臺北市重陽敬老禮金致送自治條例

致送對象:敬老禮金發給對象為設籍本市至重陽節當日已達3個月以上,且於113年12月31日年滿65歲以上(原住民年滿55歲以上)。

致送標準:

  1. 一般長者:民國48年次(含)以前出生、原住民58年次(含)以前出生長者致送1,500元,領取方式:匯款、靠卡、定點(3選1) 領取方式說明圖,每人每年限領1次。
  2. 人瑞長者:民國14年次(含)以前出生、原住民24年次(含)以前出生人瑞致送之禮金10,000元於113/7/24前匯款、領現(2選1) 領取方式說明圖,每人每年限領1次。
    禮品配合總統府及衛福部公告期程預計於113年9月底~11月請里幹事致送。
  3. 113年12月31日前未領取重陽禮者,視為放棄領取。

發布機關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