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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北投區:桶柑)

  • 發布機關: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欲辦理現金救助需準備:

 (一)身分證

 (二)印章

 (三)北投區農漁會存摺

 (四)土地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影本

五、至北投區公所經建課申請。

六、受理時間:113年11月15日至113年11月28日止(假日照常收件)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電話:02-28912105分機290 陳先生

發布機關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