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一)申請資格:急難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者,並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 1.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補助內容:核發1萬至3萬元救助金。 (三)應備文件: 1.申請書/通報表1份。 2.申請人身分證或戶籍證明文件。 3.申請事由相關證明(如死亡證明、失蹤證明、罹患重傷病證明、失業證明、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證明等)。 (四)洽辦單位:居住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發布機關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