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役男「體位」區分標準有那些? | 役男體位區分為「常備役體位」、「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未定」;其中「免役」體位者免服兵役,至「體位未定」體位者,應於半年或1年後就「體位未定」項次複檢1次,始予判定其體位。 |
役男徵兵檢查於何時辦理? | 役男年度徵兵檢查於每年11至隔年4月間辦理,其他月份則辦理徵兵補檢,原則上役男緩徵原因消滅後辦理徵兵檢查。 |
役男收到徵兵檢查通知書,但在外縣市就學或工作,如何申請在外縣市代檢? | 役男須接獲徵兵檢查通知書後,上「內政部役政司-役男跨縣市申請代辦體檢線上預約系統」網站,選擇欲預約外縣市之醫院及日期,完成後請回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
役男前往徵兵檢查或外縣市代檢醫院須備證件? | 徵兵檢查通知書、身分證正本、最近3個月1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 |
大專聯考後未考取者,又錯過徵兵檢查期間,如何辦理? | 年度徵兵檢查期間過後,每月另有役男補檢作業,役男可更改升學意願後,安排於每月補檢作業中辦理。 |
役男經體位判定以後,如何申請改判體位? |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對判定之體位認為有疑義者,可依下列方之一申請複檢,俾申請改判體位: 1.公費複檢:請攜帶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身分證」、「印章」到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填具役男變更體位複檢申請書,公所報請直轄市政府審核後,准予複檢者,由兵役局安排複檢時間及醫院,並由公所製發複檢通知書予役男準時複檢,後由徵兵檢查委員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2.自費複檢:請攜帶「身分證」、「印章」、「診斷證明書」到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填具役男變更體位複檢申請書,待兵役局核定後郵寄同意書(亦即同意其自費申請複檢),將同意書攜往複檢醫院檢查,一個月內完成掛號;役男可自由選擇臺大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國軍三軍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這7家醫院申請自費複檢。 3.完成檢查後1個月內,複檢醫院會將兵役用診斷證明書寄達給自費複檢申請人及戶籍地縣市政府,縣市政府於核判體位完成後,即會送請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 4.臺北市徵兵檢查委員會得就申請改判體位役男所檢具之複檢醫院兵役用診斷書據以判定體位,若認為有疑義者,得送其他指定複檢醫院複檢。 5.請申請人等候臺北市徵兵檢查委員會通知判定結果。 6.經判定結果與原判定體位相同者,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改判體位。 |
臺北市役男可申請在臺北市「自費複檢」的醫院有那幾家? | 三軍總醫院、臺大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 |
「役男申請自費複檢」到那家醫院辦理檢查?(全省共7家) | 臺大醫院、臺北榮民總醫院、國軍三軍總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