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調解委員會服務項目

您有金錢借貸、互助會、房屋租賃、損害賠償(如:車禍)、工程承攬、給付票款、履行同居等糾紛困擾嗎?


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期間:每週一至週五
服務時段:上午09:30~11:30(登記至11時)
服務地點: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北投區行政中心4樓調解委員會辦公室)
服務電話:02-2891-2105分機413
服務方式:
1.本所法律諮詢服務以當面諮詢為原則,現場無民眾諮詢時,始受理電話諮詢。請民眾於服務時段內自行到場,如有相關資料擬請律師解答,亦請一併攜帶前來。
2.登記方式:預約名額以2名為限,餘均以先來後到現場登記辦理,並依登記先後受理諮詢,如等候人數較多,每人諮詢時間以15分鐘為原則。
3.法律諮詢服務由本市民政局委請執業律師為民眾解答法律疑難,並均具有民、刑事暨家事案件等之專長,且完全免費,歡迎市民多加利用。
 
聲請調解
一、受理事項:民事及刑事告訴乃論糾紛事件。
二、應備表件:聲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三、費  用:不收費。
四、程序進行:由兩造當事人其中一方先行提出聲請,再由本所安排時間進行調解。調解委員本著和平、懇切之態度,對當事人雙方為適當之勸導,依據雙方當事人的意思為調解之進行,並徵詢列席協同調解人之意見,酌擬公正合理辦法,以謀雙方之協合。
五、效  力:調解成立,製作之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並具有執行名義。
六、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08:30至12:00,13:30至17:30。建議最遲於17:00前到場,因現場文書作業處理需要時間。

七、歡迎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下載「聲請調解書」聲請調解;如經調解後不成立,亦可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下載「調解不成立證明聲請書」發給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八、本區
調解會議時間:13:30至15:30,依調解委員排班時間為主。

九、本區調解會主席及調解委員資料如附件。